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284 | ||||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基地28号楼配套家具设备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30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黄骅市盛奥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黄骅市新华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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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部分产品无相关认证、中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属于提供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虚假材料响应谋取中标。投诉请求: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作废标处理,将中标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关于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关于中标供应商所投部分产品无相关认证及其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诉成立,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河南省财政厅 | ||||
2025年3月20日 |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8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5-03-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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