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2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5-03-1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371
二、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麻醉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程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众创基地三号楼三楼A198室
被投诉人1: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门大街115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黄河南路与商都路交汇处西南角财信大厦14-15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人/代理机构针对投诉人的《质疑函》作出的《答疑函》违反《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其作出的质疑答复未列明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2.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第二项“技术要求”中,设置的技术要求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存在限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况。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中标公告期限不合法。投诉请求:暂停项目,删除投诉所涉参数后再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受理后发现投诉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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