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4-282 | ||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安分局警用特种车辆购置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2月13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前毅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1702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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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A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结果将我司废标是错误的,废标理由不成立,评标结果及质疑答复不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撤销合同,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郑州市财政局 | ||
2025年3月21日 |
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5〕3号)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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