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2-40 | ||
二、项目名称:淮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材料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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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收到上级部门检查反馈该公司在淮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将供餐业务转包给其他企业的违法行为(涉及补助资金金额299.15万元),并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作为淮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一标段的中标企业未亲自将采购的食材配送到校,而是委托有关食材(粮油、肉蛋或蔬菜等)供应商按照食材采购清单把自己经销的食材分别送货到各学校,该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的食材配送等义务,也违反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金额为:14957.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伍拾柒元伍角);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淮滨县财政局 | ||
2025年3月27日 |
淮滨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淮财罚〔2025〕01号)
信阳市淮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5-03-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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