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1号)

杞县 2025-04-1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汴杞财招标采购-2025-4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批通村公路改建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3月11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富闲路798号9楼
被投诉人:杞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行政路东段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该公司于3月11日参加“2025年第一批通村公路改建项目”投标,在3月12日的评标结果公示中显示该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为“投标人授权委托人未提供最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诉人认为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21(投标文件页码:254页)、附22(投标文件页码:255-258页)”已提供的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3月10日打印)和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经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杞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8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