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5-01-10 | ||||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医用中心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1月24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珠海保税区和佳泰基医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宝盛路5号和佳医学工业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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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有“整体原装进口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不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完全、实质性响应,不应给予价格折扣。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从业人员与社保缴纳人数不符合。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经查,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采购结果无效。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鉴于采购人没有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驻马店市财政局 | ||||
2025年4月21日 |
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2号)
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5-04-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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