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01号)

焦作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5-05-12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33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应急装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郑州思田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4号院5号楼
四、基本情况
“焦作市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第三批应急装备采购项目(包4)”(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33),郑州思田科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处以采购金额(人民币5303000元)千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53030元(大写:伍万叁仟零叁拾元整);
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焦作市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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