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新平磋商采购-2025-9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智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杨厂村污水处理站工程-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诸城市同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两河村51号
被投诉人1:原阳县韩董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
被投诉人2: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相关供应商:河南高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建筑大厦A座F2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河南高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不应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投诉事项2:根据供应商河南高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报价明细表,PLC电脑的品牌为联想,而供应商同样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故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查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诉答复并组织专家现场论证,认定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