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长葛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5-05-30 00:00:00

为强化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内部监管职责,促进预算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根据《长葛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长葛市财政局对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被检查单位自查说明和财政部门抽取核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主要围绕内控制度的权责对应、科学决策、重点管控等方面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检查。2025328-2025415日,我局向被随机抽取的3家预算单位下发检查通知书,预算单位梳理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2025526日至2025528日,我局检查工作小组开展现场走访检查。

二、检查结果

从自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均能够认真对待此次检查工作,详细梳理采购项目,按时上报自查情况。从现场走访检查情况来看,部分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流程运行规范,部分采购单位对内控制度重视性不够,内控制度的设立和执行落实不到位,可行性差。结合采购单位自查和检查小组现场检查,本次内控制度监督检查结果优秀的单位为长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存在问题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部分采购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单位内控制度设立不规范,执行不到位。

2未能细化限额标准以下、集采目录以外的项目执行要求,限额以下采购项目执行要求过于笼统。

3未能建立公告审查应急处置预警机制。

4对于如何做好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未作出明确相关要求。

5验收结果在“许昌市政府采购网”信息公开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效率,防止腐败和滥用权力而设立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同时,内控制度也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的采购单位应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逐项整改。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提升工作质效,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有效制约。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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