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磋商采购-2025-39
二、项目名称: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中药显微鉴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琉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239号亿达科技新城二期3号楼2层201
被投诉人1:河南安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41号(淮河路连心里向南200米)4楼
被投诉人2: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京襄路06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未对质疑内容进行逐一答复。招标文件参数具有指向性,不符合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参数存在量身定制嫌疑。2.代理机构未对质疑内容进行逐一答复。招标文件中多项参数于麦克奥迪品牌参数一致。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部分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郑州市财政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