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浚财磋商采购-2025-18 | ||||
二、项目名称:浚县公安局电子物证数据取证塔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3月13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鹤壁智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北50米独院101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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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1.拟定中标人河南腾勇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手机取证主机关键参数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存在技术合规性风险。 2.拟定中标人河南腾勇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移动终端取证分析系统RH-8800软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拟定中标人河南腾勇科技有限公司报价与预算价差额仅为17200元(约4.7%),涉嫌串通围标。 4.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专业资质与项目需求不匹配。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对鹤壁智尔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浚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浚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null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04号)
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5-06-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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