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2025年1号)
一、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25-13
二、项目名称:新密市教育局改建2025年高考标准化考点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5月15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云视高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2号楼4层办公B-416
被投诉人1:新密市教育局
地址:新密市北密新路9号
被投诉人2: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东大街40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人未对投诉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答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2.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理由不成立,未逐一答复质疑事项,质疑函回复文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3.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与采购需求无关,具有倾向性、排他性。经对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招标文件和2025年3月25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比较,采购人未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概况“包1和包段2:技术规格要求”中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和与本项目无关的部分参数进行修改或者删除,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核心设备的设置具有指向性,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评分办法中的技术指标评审标准存在排他性、倾向性。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包1、包2评分办法商务部分”的类似业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售后服务缺少延长质保期加分项。5.本项目未按照《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与《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未提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导致各潜在供应商无法充分准备投标,违反法定程序。投诉请求:请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重新编制招标文件。
六、投诉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中关于质疑答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未逐一答复质疑事项的投诉、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4、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中关于不满意质疑答复的投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中关于质疑答复内容不合法的投诉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它补充事项
无
新密市财政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