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遂政采招〔2025〕27号
二、项目名称:
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2024-2025学年下学期教辅资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05月07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1:遂平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遂平县和幸路西段
被投诉人2:遂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遂平县城南新区5#楼3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设置指向“绿色通道·衡水重点高中同步导学案”“红对勾”“师说”等特定系列教辅资料,违反公平竞争原则。2、特定资质要求(发行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和业绩评分标准构成不合理排他性条款,排斥中小企业参与。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三条、《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 “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 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 部分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遂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