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采购单位:
为规范各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我局对2025年上半年意向公开及第二季度的政府采购需求、合同签订、备案、履约验收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一、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内容规范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东校区、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共5家单位均未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规范要求填报发布。(具体项目检查情况详见附表)
二、政府采购需求、合同备案及履约验收情况
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东校区、郑州市第五十七中学、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共3家单位均未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要求编制。郑州市二七区机关事务中心、河南二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州市二七区京广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均能依法依规完成合同签订及备案工作。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二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家单位存在政府采购合同未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同公告;郑州市第四十四初级中学等4家单位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后未及时验收,并发布验收公告等违规情形。(具体项目检查情况详见附表)
三、有关要求
请存在问题的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立即做出整改,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报告加盖公章报送政府采购事务中心。根据《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二七财字【2021】4号)要求,采购人在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应确保内容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完整。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二七财字〔2021〕39号)要求,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编制内容必须完整,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稳经济促增长的通知》二七财字(2022)13号文第十条加快合同签订和备案进度的规定:原则上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关于加强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二七财字(2021)10号第(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应在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二七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验收结果公告。
合同备案请用PDF格式在主文件中上传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完整版原件扫描件,合同备案上传名称要与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一致,签订合同要有合同编号。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