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新采招标-2025-9
二、项目名称:新蔡县教育局采购第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被投诉人1:新蔡县教育局
地址:新蔡县古吕东关街
被投诉人2: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蔡县仁和大道市民之家C栋二楼(新蔡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智慧黑板技术参数构成不合理限制
投诉事项2:语音教室系统参数设置不合理
投诉请求:修改招标文件、认定招标结果无效。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章 第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2部分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新蔡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新蔡县财政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