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沁财采购罚(2025)第2号)

沁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07-0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沁财询价采购-2025-2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沁阳市金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沁阳市马坡村口东100米路北
四、基本情况
你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参加了中国共产党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沁财询价采购-2025-2)的投标活动。我局于2025年4月15号收到沁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的该项目情况说明后,依法启动了监督检查。经对该项目整体过程进行核查后,现认定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行为属实,属于提供虚假采购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的规定,依法拟对你公司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处以采购金额(379300元)千分之五的罚款,计1896.5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沁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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