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广绿色产品发展应用,光山县财政局立足本地实际,严格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品质提升,实现政府采购支持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工作目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加强绿色采购需求管理。在需求管理中,采购单位应当明确采购标的的相关绿色环保要求、技术标准、评审标准等,并在采购合同中设置违约条款等措施,加强供应商履约约束。采购人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纳入《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
落实节能环保采购政策。在编制采购文件时,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明确绿色采购原则,将绿色采购需求嵌入到采购文件中,评审标准和方法要体现绿色采购导向,根据不同的采购类型,如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等,在采购文件和拟定合同中按照《需求标准》明确相应的绿色建筑评价等级、建设要求及绿色建材采购(招标)要求,确保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贯彻落实。
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宣传力度。通过对采购专员的培训和宣讲,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采购专员采购绿色产品的认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规定,提高采购单位选择节能环保产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下一步,县财政局将积极发挥政府采购需求引领作用,从有利于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的要求出发,引导采购单位全面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工作,优化我县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