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汴财磋商采购-2021-76
二、项目名称: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濮阳市科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昆吾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角
四、基本情况
经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移交:濮阳市科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中涉嫌恶意串通谋取中标案件。经审查、调查,事实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部分)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对濮阳市科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元整(2.56万元)的罚款(该项目采购金额320万元8‰的罚款)。对该公司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开封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