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2号)

渑池县财政局 2025-08-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渑池竞磋采购-2025-67
二、项目名称:渑池县张村镇人民政府张村镇庵北村辣椒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6月12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玖德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银兰路交叉口高新S0H01701号
被投诉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1001-1003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南充华景智农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甲子沟路8号2幢科技企业孵化中心B-F-134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质疑事项1:中标人四川南充华景智农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按招标文件列明的所属行业填写,依据相关法规应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2、中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清单准确填写,依据相关法规应判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诉求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二项:“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对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质疑回复:“质疑事项1、2成立,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提起投诉,诉求: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该公司中标。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核实质疑事项1、2成立,该项目参与投标企业四家,另外两家广东奥伯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浙理防爆风机制造(浙江)有限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也存在类似情况。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渑池县财政局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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