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财政局投诉处理公告
方财投决字〔2025〕2号
编号:2025002
一、项目编号:方财招标采购-2025-24
二、项目名称:方城县第五高级中学电子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新显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四大街经北三路156号2号楼2楼
被投诉人1:方城县第五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释之街道办事处北环路1359号
被投诉人2:河南一本商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仲景路长安一号写字楼C座4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 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我司在质疑函中提出中标公司存在串标嫌疑;本次参与投标的7家公司投标报价最高报价为河南彩之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所投的1790620元,最低报价为方城县开元电脑有限公司所投的1264380元。报价相差超50万的项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河南彩之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汇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报价分别为1790041元,1790620元,179000元;相差不到1000元,明显存在围标串标的行为。建议将三家公司视为无效投标,并给予相应处罚。
投诉事项2:评标结果公示不及时,且不向我方传达评分结果。
投诉事项3:公示中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所投产品分项报价表中所投的综合管理系统,中控系统产品型号参数与实际该型号的参数不符。存在虚假应标,应当视为无效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人的相关投诉请求均无法得到支持,依法驳回其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