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5-12 | ||
二、项目名称:新郑市林业发展中心2025年绿化养护项目招标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17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沐远城市服务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农业路东33号英特大厦18楼18084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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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技术部分10项评分标准仅作原则性表述,未量化,看似调整实为反向扣分,扣分标准不明确。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部分,商务部分“企业业绩”指向特定投标人,排除合理竞争,对类似项目未界定。答复书理由不成立。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部分,“管理体系认证”设置非必要门槛,排除中小企业竞争。答复书理由不成立。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部分,综合部分“服务承诺”评分无边界,调整后仍未明确标准,存在暗箱操作风险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规定,作出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1、投诉事项1、4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 2、本项目因暂停未开标,未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2025年8月26日 |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
新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08-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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