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濮财县竞谈-2025-4 | ||
二、项目名称:濮阳科技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项目(第二批)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8月11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省遏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52号瀚海泰苑3号楼13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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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采构人通过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证明、背书(提供具有CNAS 或者CMA标识的检测报告)作为实质性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技术参数指向唯一品牌,具有严重的控标性嫌疑,严重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招标,违反了采购法相关规定。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本机关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进行了审查,对照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本机关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被投诉人答复及询查相关资料,本机关认为:1、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8项内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经市场调查满足三家以上品牌竞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因此,本机关对投诉人的投诉理由不予支持。 综合上述审查情况,做出如下处理决定: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之规定:驳回投诉请求。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濮阳县财政局 | ||
2025年8月27日 |
濮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3号)
濮阳县财政局
2025-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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