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购决〔2025〕8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采购人: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京襄路069号
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41号(淮河路连心里向南200米)4楼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8日,本机关接到并受理合肥信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投诉,2025年9月2日,合肥信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撤回投诉。
本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本项目存在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问题,可能影响采购结果。
五、具体处 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采购人废标,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对采购人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代理机构河南安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约谈。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郑州市财政局。
3.根据《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规则》相关规定,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属一般失信行为,现决定对代理机构河南安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扣除郑州市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分10分。(有效期一年,自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