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唐财采购公开-2025-24 | ||||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新能源客车采购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5月28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唐河县元鸿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文峰街道办事处友兰大道中段7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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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我公司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和采购人给予回复出示评审专家评分明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以“评审专家评分明细不属于公示内容”为由,拒绝回复我司提出的出示专家评分明细要求(详见附件质疑答复)。不符合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的目标。 投诉事项2:依据河南宇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6月30日17:46分在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唐河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新能源客车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中标公司(证明材料)项显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024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均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诉事项3:据我司经进入企查查查询濮阳市顺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没有获取2022年以来该公司的中标记录,怀疑投标文件内投标人提供没有类似车辆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请求:核查濮阳市顺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内是否提供本公司的类似车辆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如未提供或提供非投标人销售合同属业绩项无效,该项得分的2分需要给予扣除。 投诉事项4:根据招投标惯例制作标书文件应区分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在招投标过程中,标书通常由公司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和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果法人“自我授权”将不被接受,自我授权本质上是一种无效的法律行为。请求:我司要求审查中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诉事项5: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有车辆召回记录,投标人有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截图上传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以后的召回记录,我司要求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供中标公司上传标书文件内的2022年以来车辆召回截图。请求:审查中标公司有没有上传召回缺陷车辆的标准截图,如上传截图不正规或没有上传召回缺陷车辆的截图,该项得分3分需要给予扣除。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唐河采购办 | ||||
2025年9月11日 |
唐河采购办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3号)
唐河采购办
2025-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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