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一、项目编号:
沁财谈判采购-2025-5二、项目名称:
沁阳市民政局2025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长生福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诉人)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农业路199号开元银榕花园10号楼1单位1层东户
被投诉人1:沁阳市民政局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北环路中段
被投诉人2:中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73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恒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新城街道悦东城商铺8号楼23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9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五、投诉人具体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无效响应。
投诉事项2:评审小组严重违规评审
投诉请求:取消河南恒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成交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调查审核情况
收到投诉后,本机关进行了书面审查,并向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发出调查取证通知书,经查证核实,投诉事项1、2成立。
七、投诉处理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本机关对投诉人投诉及诉求作出如下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认定河南恒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结果无效;因该项目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沁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沁阳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