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806
被投诉人1: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楼7018室
被投诉人2:
地址: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京襄路069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07号3号楼2单元150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供应商86寸智慧黑板具备2.1声道音箱事项存在虚假响应。2.中标供应商86寸智慧黑板支持实体按键多八个事项存在虚假响应。3.中标供应商推拿手法训练及考核系统、中医体质辨识仪存在虚假响应。4.本项目竞磋文件对节能强制性产品未做相关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2.投诉事项4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郑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