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商宁财采招-2025-12 | ||||
二、项目名称:宁陵县城市管理局宁陵县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第一批)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29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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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本项目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2: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 投诉事项3: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标准中变相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前具有本地化服务不合理,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4:本项目设定的“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照标段先后顺序中标一个标段”资格条件没有法律依据。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鉴于采购人拟对投诉事项2进行调整或删除,并将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故本机关不再对该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3、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2025年9月18日 |
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1号)
宁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09-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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