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5〕12号)

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09-23 00:00:00

一、项目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25-166

二、项目名称:

郑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2025年开办费二期师生桌椅、办公柜、报告厅联排椅等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郑州利生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密市南环路龙潭大桥东侧

被投诉人1:

郑州十四高级中学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临轩街2号

被投诉人2: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郑发大厦7018室

相关供应商:

河南隆煜家具有限公司

地址:新郑市梨河镇韩城路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中标单位投标时不具备法定及招标要求的资格条件。2.隆煜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报告真实性存疑。3.被投诉人对“中标单位样品不符合级核心参数”的质疑答复错误,评审过程违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4.中标单位商业信誉存疑,被投诉人资格审查不全面。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第第(三)项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1、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

2.投诉事项3的证明材料属于非法手段取得,驳回投诉。

3.对于投诉人涉嫌虚假、恶意投诉行为另行处理。

郑州市财政局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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