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5-17
二、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垃圾处置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骏源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七路126号附204号2层258号
被投诉人1: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85号
被投诉人2:河南泽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兴华南街齐礼闫七号院一号楼二单元1703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为:
1、修改后的评分标准“专业技术生产能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相关内容设置不合理,未量化、细化,没有具体的判断标准,投标人难以响应,评委难以客观评审,不符合法律规定。
2、本项目的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指向性。
3、本项目要求配备智慧管家系统不合理。
4、要求提供实物图片/照片证明的内容,增加投标人不必要的义务。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对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局二七区垃圾处置及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项目(二七政采公开-2025-17)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3成立,投诉事项4不成立。
鉴于本项目因暂停未开标,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郑州市二七区财政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