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5〕4号)

安阳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09-2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48
二、项目名称: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林州市桂林南屯村糯玉米加工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金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时代广场D4-121
被投诉人1: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林州市桂林镇
被投诉人2: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银河路北中方园路西轻科大 厦 A 座 1 9 层
相关供应商:诸城市鑫凯诚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西行寺村1508号
当事人:安徽金响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龙湖街道时代广场D4-121
五、基本情况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单位的报价明细表第13项蒸汽发生器及第16项储气罐,属于国家特种设备,需要取得对应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而制造商诸城市鑫凯诚工贸有限公司并没有取得对应的许可,不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资质,中标单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 林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林州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4日
  • 林采购投【202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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