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48 | ||||
二、项目名称:林州市桂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林州市桂林南屯村糯玉米加工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9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诸城市同舟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龙都街道两河村5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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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诸城市鑫凯诚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采购清单逐项、准确填写,未对所有标的进行有效响应,该声明函无效,不应享受中小企业 优惠扶持政策。 投诉事项2:采购标的包含双层全自动杀菌锅,双层全自动杀菌锅属于特种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需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标供应商填写 的制造商诸城市鑫凯诚工贸有限公司并未取得相关资质。 投诉事项3:河南惠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质疑事项进行回复。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一不成立,驳回该项投诉; 2.投诉事项二、三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林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林州市财政局 | ||||
2025年9月24日 |
林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林财购投〔2025〕5号)
安阳林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09-24 00:00:00
- 林采购投【202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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