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5-59 | ||||
二、项目名称:许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6月24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郑州国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东杜英街南21号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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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人投诉事项:对采购人将我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认定为虚假材料的行为不认可。 投诉请求:恢复我公司中标人资格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采购人废标行为无效。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许昌市财政局 | ||||
2025年9月28日 |
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3号)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5-09-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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