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36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5-09-2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859
二、项目名称: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窗帘晾衣杆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阳市金凤布艺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光彩市场纺织行业43栋123号
四、基本情况
在张仲景国医大学筹建处窗帘晾衣杆购置项目采购活动中,收到投诉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投诉书。经调查核实投诉情况属实,当事人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九节“四、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情形和裁量基准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八,即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壹拾叁元(14413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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