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99 | ||||
二、项目名称: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10日 | ||||
四、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河南颐诚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龙塔街道淮河西路南侧九龙湾小区1幢1单元3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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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投诉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2.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关于“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河南颐诚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漯河市财政局 | ||||
2025年10月10日 |
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07号)
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5-10-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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