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第07号)

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5-10-1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99
二、项目名称:漯河市高级中学新校区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10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颐诚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龙塔街道淮河西路南侧九龙湾小区1幢1单元301号
被投诉人1:漯河市高级中学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文化路59号
被投诉人2: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5楼
相关供应商:河南馨慧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舟山路北段财富广场门面房1-2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不应认定投诉人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诉事项2.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关于“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河南颐诚俊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漯河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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