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安文招标采购-2025-12 | ||||||
二、项目名称: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DN3-2-13-1地块渣土清运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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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安阳市文峰区自然资源局DN3-2-13-1地块渣土清运项目(安文招标采购-2025-12)在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中标公告中,评标委员会5名成员中有2名业主代表,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规定。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7号)第七十八条之规定,给予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警告处分,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 | ||||||
2025年10月11日 |
安阳市文峰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文财购〔 2025 〕第4号)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10-11 00:00:00
- 文财购【2025】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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