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商财采磋-2025-61 | ||||||||
二、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空气站点运维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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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本机关收到有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空气站点运维项目的举报,举报该项目采购活动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责令采购人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重新组织招标。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商丘市财政局 | ||||||||
2025年10月13日 |
商丘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2号)
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5-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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