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5-150
二、项目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物联综合实训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单位名称:河南海聚智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七里河南路35号6楼606室
四、基本情况
当事人河南海聚智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到本项目中标通知后出具《中标人放弃函》,表示放弃中标资格。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河南海聚智物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违法事实成立。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河南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豫财法〔2021〕3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豫财法〔2022〕12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对河南海聚智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采购金额(1725900.00元)千分之五(人民币捌仟陆佰贰拾玖元伍角,8629.50元)的罚款。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郑州市财政局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