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 提升专业能力
许昌市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管理质效、优化营商环境,10月28日,许昌市财政局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会。本次培训特别邀请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授课,各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和专管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许昌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评价中心(分管政府采购)主任贾南玉首先作动员讲话,贾南玉指出,政府采购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强化财政支出管理的关键制度,也是优化市场环境的“前沿阵地”。当前许昌市采购规模持续扩大、政策功能日益凸显,但仍需警惕廉政风险,新时代政府采购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守牢廉政底线的必然举措,也是应对财政收支矛盾、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内在需求,更是解决当前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同时,贾南玉围绕“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严把“四个关口”:一是抓牢采购需求“源头关”,严格落实需求调查论证制度,杜绝指向性条款,嵌入节能、中小企业扶持等政策要求;二是规范采购执行“流程关”,按标准选择采购方式,强化内控集体决策,严控合同条款偏离;三是严守履约验收“审核关”,组建专业验收小组逐项核验,公示结果并严把资金支付关;四是做好质疑投诉“答复关”,严守7个工作日时限,确保调查详实、引用法规准确,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此外,贾南玉还要求参训人员端正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随后,刘亚利社长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做新时代专业采购人”为主题开展授课。授课内容紧密结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与实操案例,系统梳理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1+1+6+N”架构,明确了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资金性质等核心定义,详解了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主体职责清晰、监管机制健全、法律制度完善”等6大特点。重点围绕“采购人法定职责”,深入解读了预算编报、采购意向公开、需求管理、采购方式选择、政策落实、合同签订与履约验收等20个关键环节的操作规范与风险防控要点,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了设置最低限价、需求不合理、合同擅自变更等常见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既涵盖政策理论高度,又贴合实操需求,有效解决了参训人员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疑点难点。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熟练掌握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与操作规范,切实提升专业素养和风险防控能力。下一步,许昌市财政局将持续加强政府采购领域规范化建设,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