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8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5-11-0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744
二、项目名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7月23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宏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金明东街7号
被投诉人1:河南大学淮河医院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西门大街115号
被投诉人2: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
相关供应商:河南金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7号楼2单元26层2604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采购人的质疑答复程序合法但实质无效,未依法履行核实义务,其答复缺少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2.评标委员会未依法依规履行审查义务,可能接受了中标供应商虚假的业绩、人员证明材料,并错误地认定其中小企业身份,导致评分失真;3.评标过程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投诉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存在错误扣分,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4.中标结果在法定公告前已提前泄露,中标供应商在公示前已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作,严重违反采购程序,涉嫌串通。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4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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