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5-11-13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84
二、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二期LED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8月22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雅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5号楼1808室
被投诉人1: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市民中心四楼
被投诉人2: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1)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3)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4)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5)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5、质量保障(1)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5、质量保障(2)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六采购文件已发生变更,该投诉事项已不存在,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新乡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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