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84 | ||||
| 二、项目名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二期LED设备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8月22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雅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科路38号金成国际广场5号楼1808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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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事项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1)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3)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4)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4、企业实力(5)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5、质量保障(1)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5、质量保障(2)中的评审标准内容,该评审标准资质要求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一、二、三、四、五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六采购文件已发生变更,该投诉事项已不存在,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新乡市财政局 | ||||
| 2025年11月13日 |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1号)
新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5-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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