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4-49 | ||
| 二、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 ||
| 三、相关当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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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本情况 | ||
| 在鹤壁市公安局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中,当事人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 ||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玖仟叁佰柒拾伍元玖角捌分(19,375.98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鹤壁市财政局 | ||
| 2025年11月11日 |
鹤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04号)
鹤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5-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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