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29 | ||||
| 二、项目名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液氧和瓶装医用气体配送服务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9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产业聚集区青东一路北段路东10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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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运输车辆配备情况”指标存在严重评分错误,直接导致其中标综合得分虚高2分,评审结果出现明显偏差,该错误评分行为已严重影响采购结果公正性,必须依法重新核算其中标综合得分。2、中标单位(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福特气体厂)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属法定无效声明,其根本不具备小微企业投标报价20%优惠的资格,评审环节违规给予该优惠并据此核算得分的行为已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必须依法重新核定其中标报价及综合得分。3、评审委员会对本项目4家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计算存在错误,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优惠扣除规则”和“得分公式”核算评审价格及最终得分,导致河南国益空气液化有限公司、永城市利源气体有限公司、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福特气体厂3家供应商的报价得分与正确结果严重不符,评审结果失实。4、评审委员会在本项目主观因素评分中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偏袒,评分结果严重失衡且毫无合理依据。商丘市陇海气体有限公司主观因素得分仅30.4分(得分率约67.6%),而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福特气体厂却斩获37.4分(得分率约83.1%),两者相差7分、得分率悬殊15.5%。评审委员会既未说明商丘市陇海气体厂方案存在何种具体缺陷,也未解释康福特气体厂方案何以达到高分标准,完全背离“客观、公正、审慎”的评审核心原则,主观评分沦为“随心所欲的打分游戏”,直接扭曲整体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1投诉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3投诉成立,投诉事项4投诉不成立,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商丘市财政局 | ||||
| 2025年11月28日 |
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21号)
商丘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02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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