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03号)

舞阳县财政局 2025-12-0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舞采磋商采购-2025-38
二、项目名称:舞阳县幼儿园图书及柜类、玩教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被投诉人1:舞阳县教育局
地址:舞阳县南京路
被投诉人2:河南省天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玉凤路333号1号楼中和金水中心5层506
当事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
1.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图书及柜类、玩教具)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其规格和技术参数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确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属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不符合其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评分细则设置的多个评审因素缺乏明确的量化指标,导致评分标准存在主观性、模糊性,影响招标的公平、公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投诉请求:1.终止本项目的财政支出工作。2.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本机关调查并查阅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并组织召开质证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1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法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法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舞阳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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