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6号)

内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12-0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15
二、项目名称: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乡县宏达路排水管渠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阳市内乡县县衙大街中段
当事人2:河南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文华南阳天地C1栋1202
四、基本情况
根据移送问题线索,在“内乡县宏达路排水管渠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编号:内乡政采磋商-2024-15)中,采购文件评审因素中以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和第七十八条、《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部分》(豫财法〔2021〕3号),责令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责令河南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改正,给予警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内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乡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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