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4号)

内乡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5-12-09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内审移(2025)19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良种联合攻关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内乡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内乡县城关镇县衙西路37号
四、基本情况
根据移送的问题线索,在2024年实施的良种联合公关项目435万元中自行代购的精液稀释粉、精液灌装带等材料合计194.4万元,其中165.4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参照《河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部分》(豫财法〔2021〕3号),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内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乡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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