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年第14号)

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2025-12-24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许财招标采购-2025-93
二、项目名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航空器应用与维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2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东方祥云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大化村116号院1号楼一层
被投诉人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许昌市新兴东路4336号
被投诉人2:许昌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
相关供应商:河南果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香街92号13号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事项:
1.中标供应商使用造假或无效的检测报告谋取得分、中标。
2.中标供应商使用造假或不满足要求的业绩谋取得分、中标。
3.中标供应商使用无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谋取得分、中标。
4.评审专家技术评分完全一致。
投诉请求:
1.请贵方及评标委员会立即暂停本项目B包的后续合同签订程序。
2.要求中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原件、项目验收凭证、检测报告原件及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备案证明,接受各方核查。
3.组织重新核查中标人的投标资格及申报材料真实性,若查证造假属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4.按照评标报告中合法有效的评审结果,重新确定B包中标候选人,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书面告知各个参与供应商。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至4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予以驳回。
七、其他补充事宜
许昌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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