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2025年)

濮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2025-12-25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考核单位名称:濮阳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依据《濮阳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单位内部管理建设、政府采购活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效果、从业人员职业素质4个一级指标,细化分解13个二级指标及27项具体评价内容,对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考核评价。
四、考核方法
采用“线上审查、书面审查、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24年,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高效履行集中采购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采购规模与效益稳步提升。全年累计承接非涉密政府采购项目44项,涉及预算资金2.55亿元,最终中标金额2.4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712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75%;采购项目涵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服务保障、行政办公设备配置等重点领域,为全市重点工作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2.改革任务落地成效显著。积极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动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投”应用,实现市场主体“免交材料、在线验证、便捷参与”,有效降低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制度性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规范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等全流程管理,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
3.规范化水平持续提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健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与廉政教育,采购活动依法合规率保持较高水平,得到采购单位及供应商的普遍认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考核发现,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仍存在部分需改进的问题:
1.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加强。防范和化解采购全流程风险的机制不够完善,对潜在风险的预判、处置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2.项目细节管理不够严谨。个别项目评审因素设置与合同履行关联性不强,部分采购项目未明确列明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影响评审公正性及政策执行精准度。
3.核心指标出现波动。采购资金节约率较往年有所下降,投诉案件数量较往年有所增加,反映出在采购需求精准度、评审质量把控、争议处理效率等方面仍需改进。
针对上述问题,濮阳市财政局已责令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从严从实推进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绩效,推动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要求其进一步提升服务采购当事人的能力,确保采购活动全程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六、考核结果
根据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自查报告及考核小组考核情况,经综合评议,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考核总评分为93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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