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1号)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2026-01-07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08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东花坛院区 影像中心购置3.0T磁共振设备(MRI)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 件区3-301室
被投诉人1: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河南省骨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82号
被投诉人2: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没有具体明确的判断标准;2.部分评审因素构成重复评审;3.部分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性;4.本项目各项技术指标对应的分值累计总和与技术指标总分值不一致;5.关键技术参数★2单轴最大梯度场强设置不合理,影响公平竞争;6.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指向特定商品;7.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设置不具备代表性;8.采购需求具有不可竞争性,对中小企业造成歧视。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4-8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河南省财政厅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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