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221号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燃油燃气货车执法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赛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三官庙办事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1楼119
被投诉人1: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东路328号环保大厦6楼
被投诉人2:洛阳鑫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9号长兴尚街0幢3-201号2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恒创科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12层1单元1223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本机关于2026年1月26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车载诊断系统(OBD)环保检测仪不满足以下招标参数要求:1.具备读取重型柴油车ECU中尿素喷射温度设定值的功能,测试驱动尿素泵等器件,判断是否存在尿素泵屏蔽等违法行为;2.招标文件要求为DC12V3A磁吸电源接口x1,存在虚假响应情形。
投诉请求:依据法律法规事实依据给予调查和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行政裁决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