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编号:马财招标采购-2025-13 | ||||
|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马村区城市管理局马村区城区环卫车辆更新替代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湖北大汽汽车有限公司 | ||||
| 地址: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一路程力新厂区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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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上述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1、认为本项目评标过程与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未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2、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因素未进行具体量化,细化区间值未明确对应扣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拥有过大主观评审空间,无法对各供应商投标方案进行公正评审打分。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湖北大汽汽车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 | ||||
| 2026年1月27日 |
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马财投诉(2026)02号)
马村区政府采购办
2026-01-27 00:00:00
- 马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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