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马财投诉(2026)02号)

马村区政府采购办 2026-01-27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编号:马财招标采购-2025-13
二、项目名称:焦作市马村区城市管理局马村区城区环卫车辆更新替代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大汽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一路程力新厂区内
被投诉人1:焦作市马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建兴路674号
被投诉人2:河南汇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示范区玉溪路焦作科技总部新城(东区)1号楼5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上述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1、认为本项目评标过程与结果不符合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未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2、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评分因素未进行具体量化,细化区间值未明确对应扣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拥有过大主观评审空间,无法对各供应商投标方案进行公正评审打分。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湖北大汽汽车有限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及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马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焦作市马村区财政局
2026年1月27日
  • 马村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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